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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搞好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民主政治产生于市场经济又服务于市场经济,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增强公民的民主观念,既可加强民主监督,防止或减少腐败现象发生,又可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各种犯罪也会减少。
(3)加快立法,严格执法,加强法制教育。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我国法制建设虽然已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远远适应不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要坚决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原则。只有坚决而实事求是地惩治违法犯罪的少数分子,才能震慑和挽救有轻微违纪违法行为的人。与此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加强公民的法制观念,使人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并严格依法办事。
3、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市场经济观念产生于市场经济,又服务于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必须克服根深蒂因的自然经济观念和传统的计划经济观念。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在转变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中要警惕左,主要是防止“左”。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指出:“左”带有革命色彩,有些理论家、政治家,拿大帽子吓唬人,不是右,而是“左”。因此,不换脑筋、不更新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建立将遇到极大困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将扭曲变型。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重视理想教育、德育教育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培养出一代“四有”人才。为此,必须坚持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的一系列“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抓好改革开放的同时,把各种犯罪控制在最低限度。坚持两手抓,既坚持了治标,也坚持了治本。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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