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MianFeiLunWen.com 免费论文网 2007-1-13 17:3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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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 (陈军 安徽) 1992年,我写过一篇谈“实用写作训练”的文章在《中学语文教学》上发表,谈的是写作要贴近生活的观点。现在觉得这个话题还有再谈一谈的必要。为什么说有“必要”?一是因为眼下的作文教学有“求巧”、“求新”、“求深”、“求高”之弊,动不动就要求学生作文“主题明”、“表达巧”;动不动就要求学生构思要新,语言要美;动不动就要求学生要从改革开放的生活激流中发掘最新题材,大力加工……总之,学生在有些教师眼中成了“少年作家”,教师恨不得在两三年之内,把学生培养成一个“创作能手”,都能写出作思想深、构思巧、语言美的时代佳作来。二是,这样的作文教学不是与现代生活的要求越来越贴近,而是越来越远。到希望的田野上走一走,到繁华的上海南京路上走一走,到工厂、街道上去问一问,看看千百万的社会公民们到底需要写什么样的文章,看看他们深感不足的有缺陷的到底是哪一方面的写作技能。可以直言不讳地说,他们并不需要自己能写出一手感情充沛、构思精巧的散文;他们也不盼望自己去当某家报刊的言论主笔,去写观点新、思想深、大有教育全民气魄的宏篇巨制。他们需要什么?或者说,他们希望“会作文”能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好处?一言以蔽之,写作是生活的需要,文章是生活的工具;会作文能帮助自己更好地生活与工作。公民,特别是现代化生活中的公民,要的,就是这个。 关于这一点,叶圣陶先生早就看出来了。在《〈文章例话〉序》中,他说:“从前以为写文章是几个读书人特有的技能。那技能奥妙难知,几乎同于方士的画符念咒。这种见解必须打破。现在我们要相信,不论什么人都可以写文章。车间里的工人可以写文章,田亩中的农人可以写文章,乃至店辅里的店员,码头上的搬动工,都可以写文章,因为他们各有各的生活。写文章不是生活上的一种点缀,一种装饰,而就是生活的本身。一般人都要认识文字,练习写作,并不是为着给自己捐上一个‘读书人’或者‘文学家’的头衔,而是使自己的生活更见丰富,更见充实。能写文章算不得什么可以夸耀的事,不能写文章却是一种缺陷,这种缺陷同哑巴差不多,对生活有相当大的坏影响。”(《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上册225-226页)那么,叶老在这里指的“文章”又是什么呢?在《国文教学的两个基本观念》一文中,他说:“其实国文所包的范围很宽广,文学只是其中一个较小的范围,文学之外,同样包在国文的大范围里头的还有非文学的文章,就是普通文,这包括书信、宣言、报告书、说明文等等应用文,以及平正地写状一件东西载录一件事情的记叙文,条畅地阐明一个原理发挥一个意见的论说文。中学生要应付生活,阅读与写作的训练就不能不在文学之外,同时以这种普通文为对象。”叶老一贯主张,读,要读普通文;写,要写普通文。因为这样的学习才是为了生活的学习。就像教孩子掌握吃饭、穿衣、行走的技能一样,在学校里,教师要教学生掌握读普通文、写普通文的一般技能,这样,学生将来在生活中就不会感到有多少缺陷。 由上,我觉得,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作文教学的目的可以用一句话来讲,即,通过扎实的写作训练,让每一个学生都能用语言文字的书面表达帮助自己生活。或者说,作文教学要为现代化生活服务,让学生掌握一般普通文写作技能,把文章当作生活不可缺少的工具。 如果认同这个“立论”的话,那么,下边的一些观念和做法就值得提出来讨论: 1.表情达意说。情,指人的感情;意,指人的理性思考内容,或称之“思想认识”。写文章就是为了“表情达意”,这是传统的一直到如今都不会令人怀疑的写作观点。从广义的写作学上讲,这个观点当然不会有错;不是为了“表情达意”,那报刊上发表那么多文章又有什么作用呢?若从“生活工具”上讲,我认为,又不能把这个“表情达意”当作所有文章写作的必备准则。因为“生活工具”性的文章与在专门刊物上发表出来给广大读者看的文章不一样。前者就像吃饭的筷子,行路的车子,通讯的电话,是一种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必需进行双边交流的工具;而后者则是宣传某种思想、认识,表明某种态度、情感所借用的载体。前者有时要“表情达意”。举例来说,民用煤气通了,怎么使用?到哪里缴费,有哪些安全常识?等等,用户不知道,这就需要煤气公司写一篇《使用须知》《保险说明》之类的文章散发到用户手中。用户一看,明白了。这样的工具性文章就用不着在“表情达意”上下功夫。一家农户的蔬菜多了,要外售,写一篇广告就可以了,说说价格,说说数量、质量、种类,说说交通路线足矣,如果硬要“表情达意”一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说起,说到党的富民政策多么好多么好,谁都会认为,这些话写在这则广告里全是废话。我说这些话,并不是一概否定“表情达意”的要求,而是说,在训练中要实事求是,注意针对性;在提要求时要把握好宽与窄的“度”。不要一提到写文章,就问“情真不真”、“意切不切”以及“思想深不深”。 2.谋篇布局说。写普通文,谋篇布局要不要?要的。这里要有个过渡,那里要点明一下所说的主要意思;一个提纲性的语段写完后,要分开来承接着写,不要裹在一起分不出层次;用一段说,就不要用两段说,反之,要用两段说的,也不要揉到一段里去;诸如此类的要领,都有必要让学生掌握。问题是,我们现在一讲到“谋篇布局”,要求高到吓人惊人的程度,什么铺陈、渲染,什么明线暗线交叉,什么意脉暗转,什么文眼巧设,什么蓄势与照应等等,所有这些“文学创作”上的“技巧”全拿过来要学生掌握、仿用。有几篇用得好的,教师击节赞叹,倘若四平八稳的,教师就不太高兴。正如钱梦龙先生在《学生作文不是文学创作》一文中所指出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文学创作上的不少术语,如‘主题’、‘题材’、‘技巧’之类,被不知不觉地引进了中学作文教学的课堂。语文老师套用这些术语来指导学生的作文,就有意无意地把学生作文同文学创作混淆了起来,于是提出了种种不切实际的要求。”(载《语文学习》1994年7期)钱先生实在是一语中的,指出了作文教学的一大弊端。在我看来,我们要求学生写的是生活工具性的普通文,一般的最基本的行文章法有了,就行了;所有的学生能把普通文写得有条有理,即使四平八稳,我看也未尝不可;不必让学生在“波澜”上多动脑筋。“文如看山不喜平”,这个“文”,是指创作的“文”,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作的“文”,不必如此。写信,作介绍,打报告,写厂矿说明书,也来点“波澜”,我看就免不了“矫情”、“造作”。 3.观察提炼说。老百姓做事、生活,不可能不观察,否则要眼睛干什么?写普通文也要“观察”,比如写校园布局,写乡村参观记,写杰出人物访问记等等,都要求作者要注意观察。问题是,我们现在有些老师要求学生观察,是要求达到社会观察家、作家所具有的敏锐、深刻的程度。一个作家到林子里看到百年老桥上的村姑袒胸露臂纳凉,心里一动,“看”出一个时代变化来,这是作家的本事;中学生看了,心里没“动”,也没有“看”出一个时代来,有什么要紧?而我们有些老师非要学生去“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用这个法看,用那个法看,最好也像鲁迅先生那样,一眼就能“看出”“皮袍下的小”来。更有甚者,是逼着学生“提炼”。一件事叙述清楚了,还不放过;还要学生透过这件事“提炼”出“微言大义”来。以为这样做了,文章的主题就升华了。学生“提炼”不出来,怎么办?老师有的是办法,比如把名家名作摆出来,说:“看看人家是如何提炼的!”你看,这又走到创作指导的路上去了。其实,十七八岁的中学生的“眼力”是很有限的,看一件事,能把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及基本过程看清楚,不走样,就可以了,怎么可能像鲁迅先生那样从“字里行间”看到“吃人”二字呢?“提炼”也不必用尽心力,看一件事,或几件事;看一个人,或多个人;看一个场景,或多个场景;之后能拢一拢,理出一个头绪,围绕一个中心,集中笔墨写出来,就可以了。这些学生,绝大多数将来到社会上是做一般的社会公民的,当工人,做农民,办商务,做公务员等等,他们的本职工作不是写文章,更不是搞创作;只是到了非得需要文章帮助自己解决生活、工作问题的时候,他们才动笔写文章;这些文章都是工具,不需要有一副“火眼金睛”。 值得讨论的,其实还远不止以上三点。我指出三点,无非是说明这些方面的“要求”要降低,有的,可以放弃,不把它作为中学生写作训练的项目。肯定有同志要问:降低甚至放弃这些“要求”,那中学写作教学到底抓什么?中学写作教学的要求不是也降低了么?我的回答是:降低这些方面的“要求”并不等于降低了中学写作教学的“要求”,因为上述一些“要求”是从“创作”上来讲的,而中学写作教学的任务,不在于让学生学会“文学创作”,而在于教学生学会写一般的普通文,掌握将来生活需要的一些基本的写作技能,能够运用语言文字的书面表达来为生活、工作服务。国家教委1993年制订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即让学生“能写记叙文,简单的说明文、议论文和一般应用文,做到思想感情真实、健康,内容具体,中心明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不写错别字,正确使用标点符合,格式正确,书写规范、工整。初步养成修改文章的习惯。”另外,也是很重要的一点,我主张降低上述一类的“创作”“要求”,旨在让教师和学生腾出主要精力,在普通文写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上狠下功夫,也就是好好利用几年有限的时间,把“大纲”规定的写作教学任务扎实、全面地完成了。现在的情况是,由于我们老是在那些“高要求”的云里雾里绕来绕去,结果是学生初中毕业了,除了少数学生能写出一些像模像样的所谓“好文章”外,很大一部分学生连一个常见物件的说明书、一个开会通知都写不好。这,确实是令广大教师痛心的。 生活需要的、属于一种生活工具的普通文,怎么样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里学会写并写得好,这又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提三条意见。 第一,普通文训练的重点是记叙文和说明文。普通文,是叶老的提法,它包括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和一般常用的应用文。其实,这种分法并不科学;凡为生活所需要的,在生活工作中经常要写的文章,都应称作是应用文。勉强这样划分,无非是便于分清表达方式的基本特征而已。为什么说普通文的写作训练重点是记叙文和说明文呢?理由是:记叙文和说明文是写好普通文的基础。这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看。一是,练写记叙文,最能锻炼运用语言文字的功夫;如果记与叙的文字功夫不过关,那么说明、议论乃至其它应用文的文字关就无法通过。人们学习语言文字,运用语言文字,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是从记叙开始的;这个道理不用多说。二是,议论文也很重要,生活中,人们常常要用议论的方式写文章,表明自己的意见;不过,要注意的是,生活中的议论方式与说明方式差别并不是很大。说明既与记叙关系密切(把事、人、物的基本情况写清楚),也与议论关系密切(生活、工作中的议论,往往就是说明,把某种道理说清楚)。一般说来,记叙的文字关过了,说明方式掌握了,简单的议论文也就不难写了。正是如此,所以人们一直按照记叙→说明→议论这样的程序来训练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的基本能力。三是,记叙文、说明文写好了,应用文也就不难写了。有人一谈起写作要为生活服务,就认为写作训练的重点是应用文,这是一种误解;有人甚至专门让学生练写应用文,其实,这是一种缘木求鱼的做法,更不可取。重点训练记叙文、说明文等,一则旨在分清文体;二则旨在训练运用语言文字的功夫。而应用文的训练难点,也在语言文字方面,至于特殊的格式,仿照起来倒并不难。 第二,普通文写作训练,最重要的,是抓运用语言文字的基本功。语文,就是语言文字。读,要围绕语言文字来读;写,更是运用语言文字的直接行为。讲章法,讲技巧,都是虚的;我们要落笔为实,这个“实”,就是排列在纸上的语言文字。在中学阶段,学生运用语言文字要达到何种程度呢?简洁、优美,甚至鲜明、生动等,当然是可以追求的;而从实际上看,我以为要紧的是六个字:通顺、平实、准确。通顺,是就语言文字的组织上来看的,这是进行书面语言交流的根本。不通顺,就无法进行交流。宁可牺牲一点“简洁”,也要求得通顺。现在的初中生,下笔不“通”的现象很严重,这是写作训练中的“重中之重”。平实,是就语言文字表达的风格上讲的,它是运用语言文字的一个较高的境界;这儿讲的平实,要求放低一些,平白如话,实实在在;一看,文字清爽,极少浮华。现在学生下笔,高谈阔论的较多,无病呻吟的也不乏见,因此,平实这一条不能放松。准确,是就反映客观事物的程度上讲的。状物写形,要完全准确,极难;因为准确真正做到了,就是一丝不差地反映了事物;另外,准确与语言的精炼有关,准确的语言与事物完全相合,这就很精炼了;反映事物多了、少了,都不准确,也就谈不上精炼。因此,对于中学生来讲,只能提出力求准确的要求。综上所述,抓运用语言文字基本功,也是有分寸的、有层次的,即:必须通顺,基本平实,力求准确。眼下,人们一讲到语言文字功夫,就是“准确”“鲜明”“生动”,似乎认为做到“准确”并不难,摆在第一位;在我看来,“准确”“鲜明”“生动”是运用语言文字的最高要求,向中学生提出来,不合适。 第三,就是“合体”。体,指语体和文体。这一条与上边说的两条都有密切关系。我用“合体”,而没有用“得体”,因为这两者是有区别的。“得体”,是文章成了之后的事,是指文章按照“体”来写并且最后完全符合了“体”的要求,这是很难的,学生一开始不容易做到。而“合体”,是指写的时候要按照“体”的要求写,写成了,“得体”得了几成,也就是说,得到的结果如何还很难讲,一般地,学生是“学”着写作的,“得体”能得到七八成,就不错了。当然,训练到一定程度,是能够基本上“得体”的。“合体”又要分为两个具体要求:其一,根据不同的对象,运用不同的“语体”。同样一件事,给老人说,给小孩说;给领导说,给朋友说;给熟人说,给陌生人说;给在场的人说,给不在场的人说……语体,大不一样。学生要掌握这种技能。其二,依照不同目的,运用不同的“文体”。同一件事,是记叙、议论,还是说明,要依目的而定,不能用错。有人提出“淡化文体”的看法,我不赞成;“淡化”是“明确”“掌握”之后的事,对“体”认识不清,谈何“淡化”?再者,学生学写,先要给一定的“规矩”,没有“规矩”何成“方圆”?这是最起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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