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忠巩固、完善、发展、提高,是“普九”达标后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就巩固“普九”成果而言,控瓯工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 因此,控辍工作必须实事求是,抓紧抓实,注重实效。“控瓯作为巩固“普九”成果的重点,是由教育发展的大趋势决定的。一是巩固“普九”成果的内容中,硬件建设和非动态性指标,如校舍、实验室建设、教师学历水平等,一旦达标,大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出现回落趋势,稳定性较强。辍学作为动态性指标,便自然而然成了重点。二是推行素质教育。第一要义就是面向全体学生。不能有效地控瓯,就不可能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实现素质教育。三是政府在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基本条件后,作为执法主体,依法治教的重心,就是采取措施,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控瓯作为巩固“普九”成果的难点,则是由辍学现象的发生特征决定的。一是社会性。辍学有学生自身的原因,如厌学、升学无望等;有家庭原因,如新的读书无用论、急功近利、重男轻女、家庭生活困难等;也有学校的原因,如教育目的不明确、教学方法不正确、教学内容不适度以及教师态度不好等;还有政府的原因,如以升学率高低为标准衡量考评学校、教师等。形成辍学的多重因素,给控瓯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是动态性。厌学的因为主观因素辍学,乐学的也可能因为客观因素转化为厌学,进而辍学,现在没辍学的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可能会因为主客观原因而辍学。 三是应试教育的制约性。由于应试教育的制约影响,少数升学无望的学生辍学。 四是中小学生的幼稚性。13—15岁甚至更小的孩子,既没有对各种社会影响的分辨能力,也缺少自我约束能力,即使明白了辍学的危害性,也很难采取自觉行动。 五是反复性。从本质上说,辍学是学生不适应教育的直接表现。对于辍学学生来说,即使回到学校,也还会因为这种不适应而复辏控制辍学工作,一要实事求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弄虚作假;二要从思想上务真求实,重实际,不图指标;三要抓紧抓实,长抓不懈;四要注重实效,使学生回得来,留得住,学得进,用得上。 在实际工作中,应处理好如下关系:一是教育行为与政府行为的关系。“控瓯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只有政府管,学校抓,社会认同,才能切实取得实效。实践证明,学校抓得紧,政府管得松,往往不能取得很好效果。没有学校在第一线抓实不行,政府行为不到位或力度不够更不行。控瓯首先是政府行为。 二是建立制度与讲求实效的关系。“控瓯切忌搞形式主义。建立各种制度是必要的,但不能满足于有制度,而要落实制度。在实践中已经建立了如辍学报告制度、责任三包制度、合同公证制度、指标考评制度、依法奖惩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现在的关键是抓实、落实的问题。 三是执法过程与执法目的的关系。在依法“控瓯的实践中,对辍学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处罚的事例已屡见不鲜。但教育执法不以执法为目的,而以达到教育目的为目的。因此,教育执法过程首先是教育过程。有的乡镇政府采取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返还罚金的办法,便很好地体现了执法目的。 四是过程管理与终端评价的关系。任何学生辍学都会有一个演变过程,从失掉学习兴趣到厌学,从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长期旷课,最后才是辍学。强调过程管理,就是强调抓早、抓细、抓苗头、抓动向,而不是等学生离开了学校再去找。从某种程度说,终端评价只对是否完成了指标有意义,而对过程管理意义不大。五是回得来与留得住的关系。在控瓯工作中,把学生找回学校不是最后目的,让学生学得进、留得住才是目的。人们在实践中创造的初三分流、低班就读、三加一、职高直通车等形式,都有很好的作用。从根本上说,留得住的关键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变单一的教学内容和方法,因材施教。 六是制度化与经常化的关系。经常化的现实依据是辍学的反复性。制度化是经常化的外部形式和保证措施。有了制度不落实不行,抓落实只抓一阵子而不能经常化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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