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普九”率先达标经验之一刘新宗当历史的“八五”接力棒传到“九五”之际,唐山市在河北省率先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这对带着大地震创伤的唐山来说,无疑是历史性的飞跃。总结和探寻其奥秘与经验,最根本一条是抓“普九”政府行为到位。 唐山的1976年大地震,使城乡中小学校舍大部分倒塌,教学设备、仪器器材等大多震毁。震后仓促建起的简易校舍低矮、阴暗、潮湿,农村中小学校舍一半仍是危房…… 198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在唐山最先掂出教育份量的是市的主要领导。1987年市四大班子对中小学校舍进行联查,一年3次,坚持连查3年。这年,唐山市领导开始实行有限目标管理责任制,从此教育工作一直是唐山各级党政领导的目标责任之一。从1986年到1994年,全市拨教育经费年均递增20.92%,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1988年,市政府又作出了《关于多渠道筹资办学的几项规定》,在全省率先把农村增长费附加的征收比例由1%提高到2%,并坚持上年年底征收,下年使用和乡征县管的办法,保证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城市教育费附加比例也由原来按三税的1%提高到2%征收。并在扶植勤工俭学、鼓励企业办学、提倡捐资助学等方面制定政策,广造舆论,努力使集资兴教成为每个社会成员一项共同的社会责任。 经过几年努力,1990年唐山最穷的迁西县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必备办学条件达标,成为全省第一个达标的山区县。1993年,迁安县又在全省首批通过“普九”验收。“穷”字当头的迁西县,1985年全县中小学46.5%的校舍属于危房,90%的学生用着破烂不堪的桌凳,40%的学校没院墙,30%学校没厕所……然而五年间,迁西县中小学建设迈出三大步:一步彻底消灭了危险校舍;二步实现了“八配套”;三步在山区县中第一个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必备办学条件达标。关键就在于县委、县政府把改善办学条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县乡村三级领导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县委、县政府带头,二百多机关干部一直挤在震后建起的低矮狭小的半简易房里办公,却坚持每年拿出100万元资金用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各乡镇也纷纷作出不修“衙门”先建“学堂”的决定,一座座教学楼在迁西大地上拨地而起,而干部办公仍在年久失修的房屋里。这就是迁西县探索出的一条“先富教学后富民”的社会经济发展道路。 迁安县领导们谋划的是如何抓住机遇,为本县经济发展未来储备各类适用人材。 1990年6月,由县五大班子及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参加的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出台了《关于坚持教育为本、科教兴县战略,大力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地将“是否把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实现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教育适当超前发展”作为衡量地方党委、政府是不是重视教育的主要标志之一。县委书记、县长带头,五大班子领导率先垂范,当场每人捐款100元,带动县直干部职工捐款34万建立了县教育基金会。在此后4年的“普九”进程中,伴随经济不断发展,迁安教育投入逐年增长。1990年县财政收入出现负增长,但县政府克服困难,压缩其他方面支出,仍保证当年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20%,生均教育经费增长13.2%。1992年,县里经过反复研究,出台了拓宽集资办学渠道的8条措施。1993年,县财政一年便安排教育事业费2422.8万元。从1990年1994年,共累计筹措“普九”资金8933.1万元。使全县标准化校舍已达90%以上,翻建、新建校舍21.2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教学楼107幢,其中37幢为太阳能教学楼,一跃成为全省首批通过“普九”验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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