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涛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在全国推开以来,究竟用什么标准来衡量这一考试制度的得失成败,这仍然是一个需要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文就这项改革的价值取向谈点粗浅的认识、以作引玉之砖。 既保证会考又重视高考 我国目前每年高中毕业生有250多万,考上大学的在100万左右,占高中毕业生的30%多,占同龄人的3%。绝大多数人则要定向社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因此,我们再也不能用只适用于少数人的高考,来评价全体高中毕业生是否合格,所以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高低,不能以考上大学与否论英雄了。 我们迫切需要寻求一种新的、比较科学的评价学校办学好坏(如教育质量优劣)的标准,建立相应的评估劳动后备军的考试制度。 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正是从评价和导向方面,确定高中自身的目标,改变以往高中实际上把高考作为自己唯一目标的状态。它作为国家承认的省级水平考试,实质上是要建立高中文凭制度,既是国家考核高中学生是否达到毕业程度的手段,又是国家考核学校是否达到教学目标的一种手段。其着眼点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纠正、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全面提高劳动后备军的素质。特别是要根据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针对本地各行各业(特别是农业)和不同岗位人才需要的特点,研究高中教育的模式,有计划地指导各校开展职业导向课,把普教和职教协调地结合起来,进行“普通教育、劳动教育、职业教育、综合技术教育”四位一体的实践,使之兼有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术性升学准备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三种职能,从而完成升学、就业“双重任务”的新型高级中学教育模式。 “保证会考,重视高考。”前者是面向全体学生,最大限度地提高合格率,培养合格的高中毕业生,使学生终身受益。扎实抓好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教学与训练、提高会考的优秀率,大力提高劳动后备军的素质,造就大批德、智、体诸方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使每个高中毕业生通过会考,绝大多数能看到自己的能力和知识水平所得到的正确评价。由国家承认,发给证书,从而在社会上找到自己合适的位置。后者就在于通过积极努力,争取为大专院校多输送一些合格新生。 既防止“偏科”又发展特长 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影响带来的“偏科”现象,是高中毕业会考的重要功能之一。实行高中毕业会考,规定所设课程都要会考,而且会考成绩将作为升学与就业的重要依据,这就促使学校与学生都不敢“偏科”,从而保证了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克服文理分科分班教学带来的知识结构残缺不全等弊端,有利于学生全面打下文化知识的扎实基础,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但是,有人担心,“会考比较容易,高考减少科目,会造成严重的偏科。” 如果不问前提和现状,片面提出会考一定要保证某一百分比的学生合格,采取一 味迁就现有学习水平的作法,势必降低会考的效益和信誉,在此基础上减少高考科目也必然会造成更严重的偏科。 为了防止新的“偏科”现象的出现,首先应当保证会考标准的合理性,即只要基本具备办学条件的高级中学,认真贯彻教育方针,经过努力绝大多数学生都能达到的标准。当然,我们也要承认差别,承认城乡之间、重点与一般之间的差别,承认各校经济基储师资、场地、设备的差别,做到因地制宜,逐步到位,坚持方向,步子稳妥,方法得当。同时,选修课、社会实践、音、体、美、课外活动等也要积极稳妥逐步达到要求。在目前高考标准难以降低,会考水平难以提高的情况下,应制定体现“合格”标准的科学性和稳定性的会考大纲,和体现“选拔”要求的科学性和稳定性的高考大纲,并在会考完备的基础上,使高考命题适当“降温”,以寻求一种适度的高考与会考的关联形式来强化会考,做到既有利于高校选择新生,又有利于中学教育的正确导向。 另外,会考要对高中教育产生影响,平衡高考对高中教育的冲击,除必须建立起一套符合高中教育目标的评价标准外,还得建立起一定的激励机制,把会考成绩同某些物质利益联系起来,对此将在下面浅述。 既挂钩“利益”又减轻负担 会考成绩与一定的物质利益(例如国外实行的奖学金、升学机会、某种就业资格等)相联系,是有其客观依据和符合理论逻辑的。会考存在的主要依据之一,在于它是否有用。所谓“有用”,除表现为其在评价高中教学的质量方面要有一 定的效度和信度等技术性意义外,还表现为其评价的结果得到社会的承认,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一个高中生读了十几年书,其学习的成果理应得到社会的某种承认。高中阶段与升学和就业的内在联系,决定了把会考成绩与学生的升学和就业“挂钩”,是合情合理的。只有这样,会考才能成为平衡高考的一种力量,才能有助于克服高考对高中教育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调节高中的教学,帮助建立起比较正常的教学秩序。如果会考仅仅只评价教学质量,便会出现“教委承认会考,社会承认高考”的现象;会考同学生本人的关系不大,便会产生“高考为自己,会考为老师”的错误认识,对会考抱无所谓的态度。 但是,也有人认为,会考合格证书就是一张文凭,说明具有了高中毕业的学历,至于社会上怎样使用这张文凭,文章留给社会去做,由社会去确定。因此,主张不要把会考成绩与学生直接利益挂钩太紧,否则,将加重学生负担;特别是在城市就业机会较少,农村学生又一心想跳出“农门”,高考竞争仍十分激烈的情况下,将会形成“千军万马”重新角逐“独木桥”的非正常局面。 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建立会考制度的意义理解为减轻负担。如果说会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负担的话,一是指会考将多年来为应付高考而进行的高难度教学水平,降到绝大多数学生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省级高中毕业水平。从而减轻了升学无望的那部分学生的学习压力和心理负担。二是指在会考合格的基础上实行高考科目的分组改革,则减少了高考科目,减轻了考生的备考负担。 至于会考考后是否会重新陷入“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问题的解决,一方面,要通过探寻新的办学模式,实现学生高中毕业后按社会需要分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普通高中职业化的问题。因此,建立和完善会考制度,要求劳动人事制度有相应的改革。在将来“二一分段”、“高三分段”以后,对要升大学的学生,加强相关学科的学习;对要就业的多数学生,加强职业培训。这样,学生走上社会之后,在招工、招干时不再举行考试,而直接根据会考成绩决定取舍,既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又对在校学生起较大的促进作用,使他们不敢有混文凭的思想,而更加努力学习,这对提高未来劳动者的素质,促进“四化”建设,将发生深远的影响。还可以抵制开后门等不正之风,有利于消除会考成绩差、升学无望而产生的“流生”现象。另一方面,有待于整个国家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增加就业机会。否则,经过“分流”教育后的学生,如果看不到“希望的曙光”,尝不到会考后分流的甜头,“分”不动,“流”不了,势必会回过头来再挤“独木桥”。那么,实行高中毕业会考的预期目标就难以实现。 我国建立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尚处于初级阶段。这种规模大、环节多、要求高、技术新的考试中的许多问题,都要通过实践,积极研究,妥善解决,使这项制度尽快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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