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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对当事人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约定计算标准和时间的。对这种情况,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以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规定,来确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数额。
二、逾期付款违约金在裁判文书中的表述
逾期付款违约金是民事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经常用的术语,由于对它的理解和掌握不够准确,在民事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也有不能准确表述的情况。下面笔者仅就它在民事法律文书制作过程中的写法做一简要表述。
民事裁判文书中需要对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裁判时,如果逾期付款违约金是有约定的则按照,则可表述为:被告xx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xx货款xx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从xx年x月x日起按约定的具体日期判决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至给付之日止。如果逾期付款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则可表述为:被告xx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xx货款xx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从xx年x月x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来计算至给付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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