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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日本尚未有过正式的修宪,但是作为一股“涌动的暗流”,日本修宪运动却几乎具有与和平宪法相同的历史。尤其是进入90年代之后,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日本的修宪运动又进入了新一轮的高潮。2000年参、众两院宪法调查委员会的设置、2003年自民当宪法修正纲要的发表以及小泉首相所发表的“五年修宪计划”无不表明自民党正顺利的朝着修宪的目标迈进。而就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日本的第一大在野党-民主党也正式提出了自己的修宪计划:它声称将在和平宪法颁布60周年,即2006年提出自己的修宪方案。[1]日本的执政党和最大的在野党分别提出自己的修宪计划的情况表明,和平宪法的修改可以说已成必然的趋势,几无可以挽回的余地。以此为背景,本文拟对日本修宪运动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一番系统的介绍,并在此基础上对日本的修宪运动从宪法学角度进行反思与评价。 一、日本修宪运动历史简介 如上文所述,日本的修宪运动可以一直追溯至50年代鸠山内阁时期。当然,真正将修宪作为政府的行为试图予以实施的还是始于岸信介任内。总的说来,日本的修宪运动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而其中90年代之后的修宪运动又表现出了与以前颇不相同的特征。 (一)和平宪法制定-岸内阁时期 在日本和平宪法公布前约两周,远东委员会曾做出了“关于重新审查宪法的政策决定”。该决定中曾经提到,“该宪法施行后1年至2年间,日本国会和远东委员会双方应进行关于重新审查该宪法的调查工作。”[2]根据远东委员会的这一决定,麦克阿瑟曾在给芦田的信中指示在一年内实施国民投票。1947年4月20日,日本政府明确回明没有修改的意向。虽然日本政府对这次修宪的指示反应冷淡,学界却做出了积极的反映。其中,公法研究会的《宪法改正意见》和东大宪法研究会的《宪法改正的诸问题》反映了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支持宪法的基本原理,提倡对其中某些地方做更加明确、强化的改正。[3]值得注意的是,这时对于修改宪法的讨论与此后的讨论是完全不同的。 朝鲜战争爆发之后,日本自卫队的建立引起了自卫队是否违宪这一问题的争论,从而引发了护宪与修宪之争。1954年自由党、民主党等组成宪法调查会,主张应对“天皇”、“放弃战争”等方面进行修改。[4]而修宪的思想在鸠山内阁时期得到了集中的体现。鸠山一郎不仅在竞选演讲中明确提出要修改宪法,而且在第二十二届特别国会上提出了宪法调查会法案。[5]而1955年自由党、民主党合并时,谋求“自主地修改宪法”也写进了自民党的政策纲领。[6]当然,由于社会党、共产党等反对修宪的政党在国会中所占的议席超过了1/3,因此鸠山修宪的意图是无法实现的。但是,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正是在鸠山任内修宪与护宪之争从民间上升到政党之间、内阁与国会之间的高度。[7] (二)岸内阁时期-80年代末 岸内阁时期,修宪运动进入第一个高潮。1957年8月,岸信介在内阁设立了“宪法调查委员会”,调查研究宪法“制定过程和十年的实施经过”。[8]由于受到社会党等党派和日本国民的抵制, 1964年7月该调查会向内阁提交的最终报告书并没有象当时政府所希望的那样提出宪法修改的草案,而只是把各种各样的意见及其论据一起列举并刊登出来。[9]虽然岸这次修宪的意图未能实现,但是“宪法调查委员会”却作为一个常设机构在内阁中保留了下来。 至岸信介时期为止,修宪论者所持的理论依据主要是“宪法强加论”,即认为一国的宪法的制定应由本国人民自由意志决定,在美军授意下制定的日本国宪法是“强加宪法”,因此应重新制定一部自主宪法。[10]与此相适应的,还有日本国宪法无效论,即认为日本国宪法是根据盟总的意志强迫制定的,所以是无效的。[11]在这里,岸信介的观点对于“宪法强加论”颇具代表性,岸认为:“不只是因为要不要重整军备才去修改宪法的,制定日本国宪法的原委,正如现在已经清楚知道的那样,是世界上没有先例的、同独立国家不相称的。”[12]无论是“宪法强加论”还是“宪法无效论”,都是要求全面否定日本和平宪法,回归明治宪法。在以宫泽俊义为首的学者进行的理论上的驳斥下,特别是1964年宪法调查委员会报告发表之后,宪法强加论基本上得到澄清。[13]此后,修宪论者转而以“社会变迁论”为修宪的理论基础。岸信介本人也曾流露出过“社会变迁论”的观点,他曾说“日本废除宪法第九条条款的时代已经到来了。自日本从美国那里接受了现行宪法以来,世界形势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14]当然,“社会变迁论”的提出主要是在7、80年代。70年代,东京“自主宪法制定国民会议”提出,现行宪法产生于美国的压力,同时又经历了战后的历史时期,“难于适应日本当今现状”,“不能容忍这一宪法在继续下去了”。[15]这种观点可以看作是“社会变迁论”的代表性观点。 总的说来,7、80年代是日本修宪运动相对平稳的一个时期,其原因主要在于政府在经历了岸的失败之后,选择了“无形修改”的道路。其中,引人注目的实践包括:1982年8月自民党宪法调查会公开发表《中间报告》,但这份报告仅停留在问题的整理上;1982年10月发表的《第一次宪法改正草案》和同年12月发表的《第一次宪法改正草案追加案》,这两个草案提出了具体地修改宪法的方案。[16]另一方面,中曾根内阁提出的“战后政治总决算”的核心之一就是修改宪法。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修改宪法草案的内容与5、60年代的各种修宪草案相比,有着显著的不同,在关于天皇制、第9条等方面的主张显示出趋于消极和温和的特点,由“全面改宪论”和“回归明治宪法”向“部分修改论”转变。此外,改宪派在这一时期的主要活动之一就是着重让人们讨论宪法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在国民中打下了修改宪法的思想意识基础。[17] (三)90年代修宪运动新高潮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进入90年代之后,修宪运动又进入了新一轮高潮。首先,笔者在这里想指出的是护宪力量的变化。90年代以前,护宪力量除了日本国民外,主要就是革新政党,即:社会党、公明党、共产党等。进入90年代之后,随着各政党的分化组合,社会党、公明党内的部分人士也一反以前反对对修改宪法进行讨论的态度,认为讨论宪法、对修改宪法进行议论是有必要的。[18]其中,社会党的村山富市为了组阁成功,而抛弃了社会党多年来坚持的反对宪法修改的立场,[19]使得护宪的力量大为削弱。此外,修宪与护宪两派争论的焦点虽然仍是第9条,但不再是围绕着自卫队的存在是否违宪进行争论,而是转为对自卫队能否被派往国外、在国际上发挥其作为军事力量的作用这一问题进行争论。[20] 1992年3月,宫泽内阁在《外交姿态报告》中正是将修改现行宪法中限制日本国际权利的部分列为90年代日本三大政治目标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1992年初,读卖新闻社组织了“宪法问题调查会”,并于12月提出第一次建议,提倡为使自卫队存在的意义明显化,纠正诸多有关宪法的混乱解释,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之一是制定《安全保障基本法》。主张坚持宪法前言和第9条第1款的和平主义宗旨,但认为就第9条第2款应该进行修改。[21]根据这一建议,1993年读卖新闻社又成立了“宪法问题研究会”,历时近两年完成了“宪法改正试案”。此外,桥本龙太郎、北冈伸一等也都提出了自己的修宪主张。其中,桥本在他的《夺回政权》一书中明确提出:“如果宪法连包括自卫队人员作贡献都不允许,那我看还是修改宪法好。”[22]而北冈则于1999年3月在《读卖》杂志上撰文阐述他对于第9条的看法。北冈认为,第9条的前半段和后半段相互矛盾。在日本,许多人拥护第9条,实际上是拥护第9条的前半段。北冈认为解决矛盾的办法是要么删除第9条,要么修改第9条第2款。[23]由于新国家主义思想的影响以及修宪派的积极活动,日本国民对于修宪的态度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根据1994年的舆论调查显示,尽管日本国民中由80%的人对宪法在战后至今所起的作用,给予了正面评价,但也已有79%的人认为“修改宪法好”。[24] 下面笔者将简要介绍一下这一时期所提出的有代表性的修宪方案。 首先介绍的是《读卖新闻》于1994年提出的修宪方案。[25]该案将11章103条组成的《日本国宪法》改为12章112条,并对应《日本国宪法》各条提出了详细的修正案。其中与本文有关的内容包括:1,将第2章(即第9条)改为第3章“安全保障”。第9条第1款被保留,第2款被删除,新增:“日本国民企望在全世界彻底清除非人道、无差别的大量杀伤性武器,自己也不制造、不拥有和不使用这些武器。”“日本国为维护自身的和平、独立与安全,可以拥有用于自卫的组织”;2,新设第4章“国际协力”,其内容是:“日本国民企望在地球上彻底消除因军事纷争、自然灾害、环境破坏、特定地域的经济缺乏及地域无秩序而产生的人类灾祸,”“基于前条的理念,日本国与确立的国际机构积极合作,必要时,派遣公务员,可为维和及人道主义援助活动提供部分用于自卫的组织”;3,简化修宪程序,宪法修正案只要经各议院在职议员2/3以上出席,出席议员的2/3以上赞同,即为通过。 除了《读卖新闻》社的宪法修改方案之外,小泽一郎的方案也是颇具代表性的。小泽主张,首先,日本要拥有自卫权,如果不承认国家的正当防卫权,就不应该有宪法。因此第9条应在现行条文之后增加:“前二款的规定,不妨碍日本国对于第三国的武力攻击行使自卫权和为此而保持战争力量”;其次,应建立联合国军队,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因此,应在第9条之后新增“维护国际和平”一条,即:“日本国民为维持、恢复国际和平与安全,必须率先参加国际社会的和平活动,通过包括提供兵力等所有手段为世界和平做出积极贡献。”[26]小泽的宪法修正方案可以说是他一贯的依托联合国行使自卫权的主张的集中反映。 此外,1996年5月3日由自民党核心进党改宪派议员组成的“自主宪法制定国民会议”举行了“制定与新时代相称的宪法国民大会”,木村睦男会长在会上发表了他个人的修宪方案-《平成新宪法》。改方案主张规定天皇是世袭的国家元首;日本不仅可以拥有自卫队,而且还可向海外派遣自卫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等。[27] 前文已经指出过,90年代之后的修宪运动表现出了与以前完全不同的特征。这种新发展不仅表现在由“全面修改”和“回归明治宪法”向“部分修改”的转变和争论焦点的转移上,而且表现在以下两点:1,这些修改方案大都肯定了第9条所规定的和平主义,因此针对的都是第2款有关“自卫权”的问题,这说明第9条所蕴含的和平主义的精神已经深入日本国民的心中;2,改正方案不仅涉及到传统的修宪运动所聚焦的第9条的问题,而且还大量涉及到了人权保障、机构改革特别是议会改革、设立宪法法院等方面。当然,尽管有上述变化,第9条改正问题仍然是修宪运动的核心内容。 二、修宪运动现状及前景展望 随着海外派兵的发展和“集体自卫权”问题的提出,日本现实的发展越来越超出于第9条所能包容的范围之外,无形修宪的道路已经走到了尽头,修宪再一次提上了日本政府的议程。2000年,日本在国会参、众两院分别设置了“宪法调查会”。虽然以前也曾设置过宪法调查会,但都是在自民党内部或是在内阁中设置的,在国会中设置类似的机构,在日本和平宪法的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国会中“宪法调查会”的设置标志着日本修宪运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根据《众议院宪法调查会规则》第1条和第2条的规定,宪法调查会的任务是对现行宪法“进行广泛、全面的调查”,并向众议院议长提交相关报告。宪法调查会自成立以来围绕“日本国宪法制定的细节”、“战后主要的违宪判例”和“对日本21世纪的展望”的课题对日本国宪法进行了广泛而全面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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