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MianFeiLunWen.com 免费论文网 王新军 2007-7-6 14:5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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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刑释人员的社会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 我国《监狱法》第37条明确规定:“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大多数刑释人员重返社会后,想尽快融入社会,过正常人的生活,他们希望得到社会接纳,得到政府帮助。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有力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和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把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目标。调整安置帮教工作组织结构,从国家到各省(市、区)以及各县(市、区)分别成立有力的由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司法、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机构可设在司法行政部门。各乡镇或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安置帮教工作站,形成“上下一致、部门协调、主管负责、社会参与、形式多样”的安置帮教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刑释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强化对刑释人员的管控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2、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为刑释人员重新就业和享受社会保障创造条件 (1)对刑释人员“不歧视”、“不嫌弃”、“给出路”,帮助他们重返社会。对刑释人员在落户、就业、入学等方面和其他人员实行统一的政策,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安置方式。 (2)更新观念,广开安置就业门路。转变单纯依靠政府安置和企业单位解决就业问题的旧观念,树立安置就业市场化的新观念,确立市场化安置就业新思路。要创造条件,建立、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地,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人员和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问题。 (3)实施优惠扶助政策,鼓励刑释人员自谋职业。刑释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视同下岗职工,同等享受相关的工商、税务等政策扶持。各级个体劳动者协会和民营企业协会应将刑释人员作为重点帮扶对象,主动关心指导,帮助克服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对刑释人员发展经济所需贷款,银行应给予积极扶持。 (4)实行刑释人员生活和社会保障政策。刑释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补助;属农村居民的,在承包责任田或土地未落实之前,无生活来源的,可享受地方政府临时救济。 3、进行立法,实现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法制化 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仅仅依靠政策性文件、行政命令是不够的,必须使之规范化、法制化。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一部与21世纪经济形势相适应的安置帮教工作专门法律——《刑释出狱人保护法》。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依法确定各有关方面在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职责,不断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促进其长期稳定发展。 4、积极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在社区建设和基层管理中,充分发挥社区教育的作用,健全安置帮教网络,落实安置帮教措施。社区教育可以提高全体社会人员的素质,对刑释人员具有全面影响力,为刑释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社区对刑释人员的教育、控制和帮助,能起到特殊预防作用。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动员社会各阶层人员以“一帮一”、“多帮一”等形式参与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帮教氛围,引导刑释人提员走正道,做守法公民。 (三)高家庭素质,改善家庭关系,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家庭是社会结构的细胞,是社会结构的初级群体,是和社会生活密切联系着的,它具有特殊的社会控制能力和成员维系作用,健全、和睦的家庭会使人产生基于亲情关系之上的责任感和义务感。家庭态度对刑释人员的影响是很大的。家庭成员和刑释人员要共同努力,建立相容、相知的良好心理。一方面家庭成员对刑释人员要关怀、爱护和诚恳的帮助,消除其各种心理适应障碍,抑制其不良心理,使他们看到前途和希望,增强生活的信心。特别是当他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困难,受到挫折时,要鼓励、激发他们重新做人的信心。另一方面,要教育刑释人员,对家庭成员要理解、宽容、体贴和尊重,培养家庭意识,树立家庭观念,履行自己在家庭中应尽的义务。一个和睦良好的家庭环境对刑释人员的保护、教育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这样的家庭不仅能安排好刑释人员的衣、食、住、行,帮助其解决婚恋、成家、就业等问题,而且还能给刑释人员以安抚、教育、感化、鞭策和监督,控制和遏止其不良的习性,培养其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其自身健康发展,顺利再社会化。本篇论文共 6页,当前在第 5页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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