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ttp://www.MianFeiLunWen.com 免费论文网 2007-1-6 14:31:53 |
| ------------------------------------------[发送]-[打印]-[投稿]-[VIP]--------------- |
我感到徒劳的危险。 用什么样的词语和概念可以概括他的写作?任何一种企图都会因为这个作品世界的过于 宽阔、巨大和生气勃勃而陷于虚飘、苍白和支离破碎。我甚至找不到一个差强人意的题 目,因为他太综合了,他的江河横溢和泥沙俱下,他的密密麻麻与生机盎然,他的粗粝 奔放又精细入微,他的庞大理念与泛滥感性,他的来自泥土大地的根根须须原汁原味, 他的横移于欧风美雨的形形色色洋腔洋调,他的民间的丰饶野性与芜杂欲望,他的人文 的大雅情趣与磅礴诗意,他的杂花生树繁缛富丽肢体横陈汪洋恣肆……使任何题目都失 去了譬喻的意义。尤其是在《丰乳肥臀》和《檀香刑》之后,莫言已不再是一个仅用某 些文化或者美学的新词概念就能概括和描述的作家了,而成了一个异常多面和丰厚的、 包含了复杂的人文、历史、道德和艺术的广大领域中几乎所有命题的作家。 因此我用了“极限”这样一个字眼,试图为这篇蛇吞象式的文字找到一个起点。什么 是“叙述的极限”?上面的描述很言不及意,但包含的意思也很明显,即,莫言在其小 说的思想与美学的容量、在由所有二元要素所构成的空间张力上,已达到了最大的程度 。他由此书写了当代小说的一系列“记录”,创造了一系列极限式的景观——自然,文 学的写作不是“跳高”,一切尺度都必定是建立在艺术之上的,莫言在艺术的范畴里做 出了最惊险、最具有观赏性和“难度系数”的动作,这使他成为了最富含艺术的“元命 题”的、最值得谈论的作家。 极限有不止一种的表现。我在一篇题为“文学的减法”的文章中,曾谈论过余华将“ 减法”运用到了极致的特点,他成功地把“历史”和“现实”删减成了“哲学”,通过 对事件与背景的简化和剥离、通过对具体性的抽象化,实现了对叙事内容的“经验与形 式”的提取,由此达到了“形而上学”的高度,并获得了朴素和更高意义上的真实,《 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这样的成功例子(见《南方文坛》2002年第4期)。如果 这样的概括是有道理的话,那么,莫言恰好和余华是一对相反的例子——他不是运用“ 减法”,而是运用了“加法”甚至“乘法”,他成功和最大限度地裹挟起了一切相关的 事物和经验、最大限度的潜意识活动,以狂欢和喧闹到极致的复调手法,使叙事达到了 更感性、细节、繁复和戏剧化的“在场”与真实。 “叙述的极限”有表层和内里的两种表现:《欢乐》中长达八万字不分段的极尽拥挤 和憋闷,堪称是形式上的极限;《酒国》中通篇漫不经心地将写真与假托混为一谈的叙 述,堪称是荒诞和谐谑的极限;《檀香刑》中刽子手赵甲以五百刀对钱雄飞施以凌迟酷 刑的场面描写,堪称是极限,这样叫人惊心动魄的行刑场面,在古今中外的文学里堪称 闻所未闻,可它同最后行刑孙丙时的檀香刑大戏相比,却还仅仅是一个“铺垫”;《红 高粱家族》中奶奶中弹倒地时插上的何止万字的“临终抒情”与回忆场景的壮丽笔法, 堪称是抒情的极限,但和二奶奶恋儿之“奇死”——“诈尸”之后大骂不止的奇闻相比 ,又不免有小巫见大巫之嫌;《丰乳肥臀》中“配种站长”马瑞莲用马配牛、驴配猪、 绵羊配家兔的骇人听闻的方式,进行她的所谓“无产阶级科学实验”的描写,堪称是荒 谬的极限,但这和整个作品中母亲上官鲁氏一生的复杂和苦难的传奇比起来,却又显得 那样平易和简单……这样的极限在莫言的小说中决不是少量的例子。但这也还只是叙事 的“表层”,在深层的意义上,莫言还创造了另一种极限,比如结构上的宏伟与磅礴— —《丰乳肥臀》不是当代小说中“部头”最大的,但却是结构最宏伟和壮丽、最具历史 辐射力的小说;《檀香刑》在表现中西文化冲突、传承新文学“吃人”主题传统方面是 不是最深刻的一部小说可以讨论,但在叙事上却称得上是最富狂欢气质、最接近“戏剧 ”的小说;还有莫言在最近的一次讲演中所提出的“不是代表老百姓”,而是“作为老 百姓写作”(注:莫言:《文学创作的民间资源——在苏州大学“小说家讲坛”上的讲 演》,《当代作家评论》2001年1期。)的观念,也堪称是确立了当代作家“写作伦理” 的“底线”,这看起来是最低的,但也许又是最高的。至少在我看来,在当代的语境中 ,他的这种反省式的表述其实是最睿智和精确的——不仅是一种说话的“艺术”,更是 彻底和令人感动的良知。 大地的感官:阿都尼斯的复活 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莫言,也许是一个“捷径”。从这个角度,复杂的问题会变 得简单和清晰起来。艺术的复杂与综合,其实是一切生命样态本身的复杂所导致的映象 ,在当代中国,哪一个作家能像莫言这样,对人类学的丰富要素有如此的敏感和贴近的 理解?他的小说中洋溢着的生命意识、酒神精神,他的活跃在细节与“神经末梢”上的 本能与潜意识,他的狂放的反正统伦理的思想、崇高与悲剧的气质,他的源自大地的根 性与诗意的境界,他的小说经验的民族与世界的双重性,还有他的充满魔幻色调的叙述 、狂欢化的叙事美学……其实都与人类学有着最直接和密切的关系。如果说这一切构成 了一棵生机勃勃枝繁叶茂的大树,那么人类学就是它的深扎于大地之中的根。是人类学 丰富的思想滋养和“点化”了莫言,使他原有的丰厚和朴素的民间文化经验被提升,成 为了可以具有跨文化的沟通可能的“人类经验”。 这颇近似一个点石成金的过程:“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人们已公认了这样的 道理,但什么是“民族的”和“世界的”之间的桥梁?这正是人类学的方法和视野。这 样的方法使他的描写超出了一般的“民俗”或“乡土风情”的范畴,而变成了“人性” 范畴中的生命内容。从早期受到孙犁这样的性灵与风格作家的影响,写出了《售棉大道 》、《黑沙滩》、《民间音乐》、《三匹马》……到在北京和军艺受到新文化思潮与方 法的影响,写出了历史与人类学相激荡的《红高粱家族》,他的经验方式完成了一次蜕 变,他由此成为了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地的感官”,也由一个民间的歌手,变成了一 个“现代”的作家。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知识”远远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对一个优秀的作家来说,“方 法”也不是。即使是对他最有影响的福克纳,莫言也声称读他的东西“顶多十万字”( 注:莫言:《与莫言一席谈》,《文艺报》1987年1月10日、17日。)。最重要的是思想 所带来的视野的拓展。1985年是一个文化人类学的风暴席卷庸俗社会学和政治伦理学的 年份,也正是在这一年当代文学发生了突变。在这个突变中,新的“形式”和“方法” 固然是影响的因素,但最根本的动力,还是人类学对伦理学的“革命”。在这个年份之 前,很多作家已经接近于对诸如“人的生物本能”和某些“地域风俗”、“板块文化” 的探讨,比如张贤亮的《绿化树》和《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之类,对人的自然人性的描 写已不可谓不大胆,但是探求的视野,却仍明显地受到社会学与政治伦理学的框定。与 “寻根”思潮有着瓜葛的一些作家,他们的作品中都流露出了某些人类学的思想,可是 这些作品中“观念”的痕迹却往往大过了“内容”,方法裸露,所描写的具有人类学意 味的场景内容却不多。而在莫言这里,“方法论”却轻易地就变成了“感官的本能”, 他不知不觉地就绕过了对别人来说是难以逾越的屏障,把道德视阈内那些看起来非常“ 危险”的东西,轻易地就变成了“合法”甚至崇高的东西。这其中奥妙何在?正是人类 学的“生命诗学”发酵了他的那些乡村生活经验,使他越出了当代作家一直难以胀破的 乡村叙述中的风俗趣味、伦理情调、道德冲突,而构建出了一个全然在道德世界之外的 “生命的大地”,一部由人性和欲望而不是道德和伦理书写的民间生存的历史。 这是非常奇妙的,犹如一座神殿的建立和一扇魔窗的打开,世界的绽放、存在的敞开 和生命的起舞,都是自动涌现的,莫言看到了这个更深邃和生机勃勃的世界,也更无遮 障地深入到人的内心世界之中。就像《透明的红萝卜》中所写到的那深秋大地上的爱情 故事,还有少年的“牛犊恋情结”一样,它们在地瓜和萝卜被烧烤出了芬芳的气味之时 ,达到了幻想中生命的高潮——“透明的红萝卜”是什么?是少年“黑孩”潜意识中突 然膨胀起来的性能力的隐喻,这能力后来由于两个成年男性——“小石匠”和“小铁匠 ”的两种不同的优势(压抑和去势)而消失,留下了难言的抑郁和怅惘。人类学的思想使 这篇小说成为了足以触及人性最隐秘之地的诗,但这是一首人人都感到美妙、却很少有 人曾经真正读懂的诗。莫言在这里完成了一次“人类学场景”中关于“儿童性经验的合 法书写”,他没有简单和庸俗化地理解弗洛伊德,就像人类学家没有庸俗地理解弗洛伊 德一样。我相信这是天赋,是对人性最富敏感和深邃的理解能力所导致的,是丰富的民 间文化、乡村生活经验、原始思维在土地神话和乡村传说中的广泛遗存所影响和铸就的 。从这个意义上,莫言可以说是一个东方式的阿都尼斯,是他首先复活了当代小说中的 “大地”,使它显现出繁茂的生机。“高密东北乡”的“红高梁世界”,即是这大地的 显形和载体。它对莫言的小说写作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英国人J.G.弗雷泽在他的人类学名著《金枝》中,曾用流传于古代西亚和中东一带的 阿都尼斯神话,来研究早期人类的生命崇拜与艺术创造之间的关系,“大地外表上所经 历的一年一度的巨大变化”使他们相信,大自然中一定有一位男神主宰着这一切,他定 期地死去,然后又再次复生。“他的死亡带来了人们一年一度的悲悼活动”,而大自然 生机的再现,也使人们相信他又一次从死神的怀抱中归来。西亚和希腊的悲剧与诗歌, 同对这位神的祭悼仪式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注:弗雷泽:《阿都尼斯的神话》,《金枝 》第二十九章,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阿都尼斯唤醒了人们对大地的理解 ,他使人们通过自然外表的变化和自身的生命周期,读出了宇宙的节律,激发了他们对 生命的热爱和崇拜之情,并由此创造了艺术。这使我相信,艺术在它诞生之初就具有了 大地的属性,是生命和自然所孕育的结果,只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伦理学意义上的道德 价值与判断渐渐拘泥了它的这种自然的伟大属性,艺术的观念渐渐被意识形态化了的道 德逼挤得越来越偏狭化了。 我当然没有简单地反对伦理学的意思。但莫言的意义,正在于他依据人类学的博大与 原始的精神对伦理学的冲破。他由此张大了叙事世界的空间,几乎终结了以往文学叙事 中“善——恶”、“道德——历史”冲突的历史诗学模式,也改造了人性中“道德”的 边界和范畴,构建了他的“生命本体论”的历史诗学。《红高粱家族》中的“土匪”,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变成了真正的“英雄”。伦理学把人群简单地分为“善”与“恶”的 两类,而人类学却把人类还原为活的生命体,它是“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待人类本身” ,这样它就把为伦理学所遮蔽的壮丽的生存之诗鲜活地呈现出来。红高粱世界中的民间 道德的核心,是自然世界的法则,生命的强力是这里惟一的领舞者。面对生命世界的大 法则,那些世俗世界的小伦理显得那样虚弱不堪;面对酒神那英雄的迷狂和汹涌的诗意 ,日神统治下的理性、道德、一切功利化的价值判断,则显得那样渺小卑俗。这也是面 对“既杀人放火又精忠报国”的爷爷奶奶的壮丽人生,“我”却“深切地感到种的退化 ”的原因。 伦理学的肢解带来了“身体的解放”——作家毕飞宇的说法给了我启示,他说,莫言 的小说是真正的和发挥到极致的“身体写作”,中国当代小说叙事中“身体的解放”是 从莫言开始的——“不仅是写身体,而且是用身体去写”。这话是很有道理的,莫言小 说中充满了身体的要素,这也是我将他比喻为阿都尼斯的一个理由。身体是感性和本能 的载体,身体即是生命本身,所以在莫言的笔下,身体同时为他和他小说中的主人公带 来了不可遏止的活力。从莫言自己来说,他得以在人物的“神经末梢”上展开他的写作 ,甚至他小说中活跃的无处不在的潜意识,都不是在“大脑”、而是在身体和“器官” 中展开的。某种意义上,“身体的道德”比形而上学的道德更具有真实感,更诚实可爱 ,这是莫言小说阅读快感的源泉,也是他笔下的人物之所以鲜活丰满的缘由。何以饱满 丰盈,如飞行,如滑翔,如亲历,如毛孔张开,气味、颜色、形体、硬度和质感,一切 都是原生的和毛茸茸地活在纸上,如河流一泻
|
| -------------------------------------------------------[发送]-[打印]-[投稿]-[VIP]--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