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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有力武器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首先要在思想上改变漠视群众利益、忽视群众困难的错误观念。在实际工作和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思想上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总把群众的困难看成是“小事”,往往以抓大事为名,忽视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有的甚至错误地将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对立起来,其结果不仅人民的利益得不到实现和维护,而且党和国家的利益也受到了损害。群众的利益是大是小,反映的是群众利益在干部心目中的位置,是干部对群众感情的一把标尺。要把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结点,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切实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从群众利益出发,为群众着想;不断加深对群众的感情,切实增强为群众谋利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尽全力去办,也要动感情去办;凡是对群众有利、有益于调动群众积极性的事,即使再琐碎,也要不厌其烦地去做好;凡是有损于群众利益、客观上可能引起群众不满的事,就绝不能去做;有些事情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条件不成熟,就要缓一缓,不要急着办。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就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党的作风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领导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实现。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特别是到最困难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同那里的干部和群众一道,努力排忧解难,化解矛盾,做好理顺情绪的工作,维护和发展好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由各方面具体利益构成的,各方面的具体利益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细心体察群众愿望和利益要求的变化,使我们的政策措施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群众利益,使我们工作更好地、更有力地体现群众利益。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就要迎难而上,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当前,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物质利益的多样化是不可避免的,群众产生不同的利益要求也是不可避免的。改革越深入,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正确地统一和结合起来,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实际问题。实际工作中,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都是难事、急事,解决起来很不容易,有的是因为缺少基本的物质条件,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是还没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需要不断探索研究。对此,我们不能回避,不能望而却步,要敢于面对矛盾,勇于克服困难,切实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越是困难越要下决心解决,不能使之成为“老大难”。要深化改革,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为群众谋利益。不仅要谋一时之利,更要谋长远之利;不仅要谋局部之利,更要谋全局之利;不仅要关注锦上添花,更要重视雪中送炭,努力使群众在改革发展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还要在制度上抓落实。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切实关心群众利益,贵在持久,重在坚持,仅靠临时的突击、一时的热情是不行的,仅靠领导主观的约束也是不够的,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一种长效机制,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制度化,防止主观随意性。如在领导责任方面,要建立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定向联系制度、对口帮扶制度等;在实现群众利益机制上,要建立有利于保障最大多数人利益的社会保障机制、扶贫增收机制、劳动就业机制等;在办事制度上,要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违诺查究制、办结公告制等,从制度的健全和执行上保证群众享受到最大的方便,得到更多、更实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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