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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理论分析,对现行的政府统计管理体制所处的阶段进行了定位,即处于僵滞阶段。具体表现为该制度未能体现利益分配的公平性,系统内投入与产出错位,效率低下。从而为我国县乡政府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突破口的选择提供了理论线索,即为变目前非均衡型利益分配管理体制为均衡型利益分配管理体制。
2、为什么非均衡的政府统计管理体制能够继续存在
为什么一种低效率的制度能够继续存在,按路径依赖理论、公共性解释以及封闭系统解说原因有四方面:一是个人或利益集团对制度的初始选择具有依赖性,即人们一旦选择了一种制度形式,制度的发展就会有自身运行的惯性,从而可能强化一种不好的制度;二是制度本身是一种公共产品,制度收益的分享相对而言是不排他的,因而大多数人没有积极性去改变不合理的制度。另一方面,虽然某一制度不合理,但分摊到个人身上的损害相对较小,于是人们愿意忍受这个不合理的制度,而不去创新一项从整体上讲效益更大的制度;三是尽管人们选择的制度不好,但由让个体去耗费成本,收集信息设计新的制度可能得不偿失;四是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制度停滞极易存在。因为与外界的隔绝使制度的优劣缺乏比较,从而使一种不好的制度也能够存在下来。
尽管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政府统计管理体制能够持续存在的原因,上述解释并不全面,但如果撇开该体制受制于我国“条块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这一因素之外,上述解释基本符合该体制继续存在的原因。我国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的一大特征就是所有的制度(包括政府统计管理体制)均来自政府,无论个人,还是利益集团寄希望自身利益的改善于政府所制订的各项制度,期盼好的制度成为各级、各类利益集团(包括政府统计管理体制)的共同愿望,从而强化了对制度选择的依赖性。与此同时,受计划经济体制一大二公思想的影响,包括政府统计体制在内的各项制度具有很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制度收益的分享不具有排他性,包括乡镇统计部门在内的各级、各类利益集团对制度创新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运行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对外交流领域狭窄,缺乏包括政府统计管理体制在内的各项制度比较的平台和机会。最后,制度创新需要巨大的成本投入,包括乡镇统计部门在内的小利益集团显然无能为力。尽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施了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但在制度的安排上仍具有很深的计划经济的烙印,从而延缓了制度创新的进程。
上述理论分析,对现行的政府统计管理体制能够长期存在的作了合理解释:即依赖性、公共性以及封闭性。从而为政府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找到了具体的路径:加大市场机制在政府统计管理体制的介入,建立各级政府统计部门产权的边界,广泛吸收国外政府统计管理体制的先进经验。
3、对乡镇统计部门实施垂直管理是县乡(镇)政府统计管理体制的理性选择,也是实现整个政府统计管理体制均衡的逻辑起点
制度从非均衡向均衡的演进过程是各利益集团博弈的过程,博弈有零和博弈与非零和博弈两种。显然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与乡镇统计部门之间的博弈是非零和博弈,即利益分配均衡制度的安排不利于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非均衡阶段较大受益者),而有利于乡镇统计部门(非均衡阶段最少利益获得者)。但需要强调的是拥有较大行政权力的政府统计部门在博弈中处于有利地位。同理,市以上政府统计部门在与县统计部门博弈中处于有利地位。依次类推,处于政府统计最高层的国家统计部门在博弈中处于最有利的地位,因为其行政权力最大。由此可见,要使现行非均衡的政府统计管理体制向均衡性政府统计管理体制全面转型将受到权力结构的严重制约,也就是说乡镇统计部门根本无法在与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博弈中获得均衡利益,除非采取集体行动,但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因此,乡镇统计部门只有被包容到行政权力相对较大的利益集团即县统计部门(县统计部门对乡镇统计部门的垂直管理)才能获得相对利益的提高。但企图将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均包容到拥有最大行政权力、最大利益集团的国家统计部门,实施垂直管理,使政府统计管理体制完全均衡并不现实,因为制度变迁是有成本的。基于此,笔者认为,走逐级均衡的道路比较现实,即首先实现县统计部门对乡镇统计部门垂直管理,其次,实现市对县统计部门的垂直管理,再次实现省统计部门对市统计部门的垂直管理,最后实现国家统计部门对省统计部门的垂直管理。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即县对乡镇统计部门实施垂直管理是县乡(镇)政府统计管理体制的理性选择,也是实现整个政府统计管理体制均衡的逻辑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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